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COVID-19社區防疫相關處分書與防疫指引Post author:林妙真Post published:2021 年 11 月 17 日Post category:校園宣導Tags: 健康中心 為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之緊急避難疏散並兼顧防疫措施,請配合辦理!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COVID-19社區防疫相關處分書與防疫指引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01102修 下一篇文章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01116修相關內容轉知社團法人中華心理衛生協會心防疫工作小組為關注疫後民眾心理健康,發起「心疫苗LINE貼圖」全民贈送分享活動,請踴躍參加。2022 年 3 月 30 日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01116修2021 年 11 月 26 日衛服部樂活氣象APP~預防熱傷害2021 年 9 月 17 日